新版ErP EU 2019/2020和能效標簽EU 2019/2015指令頒布
ErP指令 EC 244/2009、EC 245/2009、EU 1194/2012和能效標簽指令EU 874/2012已經實行多年,歐盟委員會在近3年通過參照不斷改進的照明產品技術、環境和經濟因素以及實際用戶行為等方面審查這些指令,并于2019年12月5日頒布新版ErP指令EU 2019/2020和能效標簽指令EU 2019/2015。
新版ErP指令 EU 2019/2020規定了以下產品的生態設計要求:
(a)光源;
(b)分離式光源控制裝置;
這些要求也適用于市場上銷售的組合產品(例如:照明用燈具)中光源和分離式光源控制裝置 。
新版能效標簽指令 EU 2019/2015 規定了光源以及用在組合產品內光源的能效標簽要求。
新版ErP指令 EU 2019/2020和能效標簽指令EU 2019/2015從2019年12月25日開始實施,2021年9月1日起強制執行。屆時,舊版ErP指令 EC 244/2009、EC 245/2009 、EU 1194/2012 和能效標簽指令EU 874/2012將被取代。
新版ErP EU 2019/2020指令相對于舊版指令的主要差異:
◆ 適用范圍增加了帶燈的家電、家具等產品;
◆ 能效的計算從EEI指數改回Ponmax,增加顯色指數的因素,提高能效的要求;
◆ 增加頻閃測試:SVM、Pst LM;
◆ 增加網絡控制網絡待機的功耗要求;
◆ 增加了驅動器能源轉換效率的要求;
◆ 開關周期測試、啟動時間、預熱時間測試被刪除;
◆ 測試樣品個數:光源僅需10個,驅動器僅需3個;
◆ 耐久測試3600小時,其中點燈時間為3000小時,測試時間大幅減少,但光通維持率的要求大幅提高。
新版能效標簽 EU 2019/2015指令相對于舊版指令的主要差異:
◆ 能效等級的計算從EEI指數改為ηTM (lm/W),更加直觀;
◆ 能效等級的劃分改為從Class A到Class G;
◆ 更高的能效要求,如之前的Class A++只相當于現在的Class E。